口腔黏膜刺激试验
暂时或长期与口腔黏膜组织接触的口腔医疗器械均需要进行对口腔黏膜产生的刺激作用的试验。
适用产品:口腔科设备和材料、齿科材料
可不进行口腔黏膜刺激试验的材料
(1)已知为皮肤或眼的刺激物,或PH值≤2或PH≥11.5的材料不宜再进行口腔黏膜刺激试验,即可认定该材料为潜在的口腔黏膜刺激物。
(2)皮内反应试验结果表明,试样对照平均记分之差不大于1.0的材料,可不再进行口腔黏膜刺激试验,即可认为该材料为对口腔黏膜无刺激性。
参照标准:ISO 10993-23, GB/T 16886.10
试验简介:
(1)长期接触法
适用于与口腔黏膜接触时间≥24h的材料,有缝合接触法和项圈法两种。
(2)急性接触法
根据材料实际使用情况可选择一次接触法或多次接触法。
(3)反复接触试验
周期:2个月